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 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1〕122号)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加快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加快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进广西综合保税区创新升级、协同发展,推动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要求,聚焦综合保税区规划水平和发展绩效提升,促进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五大中心”各有侧重、合理布局、错位发展,推动形成鲜明特色品牌,打造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核心平台、面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成员国资源配置的功能高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助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二、主要目标


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产业项目集聚发展、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发展动能显著增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成为引领广西开放创新的新高地、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综合排名进入前列。至2023年底,全区各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综合排名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力争不少于1个综合保税区进入A类。发展绩效评估各项主要指标健康发展,基本消除弱项短板。


——产业支撑明显提升。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和销售服务类企业集聚发展,产业项目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围绕“五大中心”,各培育形成1—2个主导产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形成。至2023年底,全区综合保税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


——对外贸易和实际利用外资大幅增长。至2023年底,全区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650亿元,保税物流货物进出口总额超过1200亿元,一般贸易进出口总额超过1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力争达到1亿美元。


——开发建设全面完成。南宁综合保税区如期完成二期建设并通过验收,梧州综合保税区如期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至2023年底,全区综合保税区围网面积整体开发率达到90%以上(新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除外)。


——业态创新取得突破。至2023年底,全区各综合保税区至少成功开展维修/再制造业务、研发业务、租赁贸易、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中的2项业务,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达到100亿元。


——集聚效应显著增强。至2023年底,全区综合保税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入园活跃企业总数超过1200家,从业总人数超过36000人。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协同发展,明确发展定位。


1.强化顶层设计。各综合保税区所在市将综合保税区发展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实现综合保税区与配套区域及其他主体功能区域统一规划。出台各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打造“一区一品”。(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自治区北部湾办、商务厅,南宁海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广西税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等。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明确“五大中心”布局重点。强化联动协同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南宁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面向RCEP的加工贸易制造中心和研发设计中心,北海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的加工制造中心和保税维修/再制造中心,钦州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物流分拨中心,凭祥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跨境保税物流分拨中心和中国—东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梧州综合保税区重点打造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加工贸易制造中心。(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自治区北部湾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科技厅,南宁海关等)


3.加快配套区域发展。推动设立服务综合保税区发展的配套区域。加快推进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万纬金海物流园三期、中国—东盟特色商品汇聚中心、北海综合保税区电子信息产业补链强链配套服务区、陆海新通道(钦州)海铁物流产业园、凭祥中国—东盟特色食品药品深加工产业园、梧州粤桂创新科技城等配套区域建设。自治区及各有关市在用海、用地、用林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自治区北部湾办、商务厅、科技厅,南宁海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


(二)优化产业布局,壮大产业规模。


1.明晰产业发展定位。推动综合保税区产业协同,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南宁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跨境电商、智慧物流等;北海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保税仓储物流,积极培育现代金融、电子信息、服务外包等高端服务业;钦州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国际贸易、大宗商品交易、保税期货交割、多类型加工、汽车保税贸易等;凭祥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跨境电子信息、跨境特色产品加工、跨境物流、跨境电商、跨境金融等;梧州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食品医药、装备制造、保税物流、保税服务、跨境电商等。(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北部湾办、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南宁海关)


2.加快发展重点产业。优先引入加工贸易项目,到2023年,力争全区综合保税区分别引进2—3家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南宁综合保税区中韩产业园、中药材加工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形成智能终端、食品加工、特色中医药等加工制造产业链;加快建设北海综合保税区粮食等进口配额管理商品加工中心,优化电子信息产业上下游配套布局;加快建设钦州综合保税区进口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中心、国际集拼冷链交易中心,大力发展进境粮食、木材、棉花、盐等特色产品深加工产业,推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在钦州综合保税区开展进出口贸易;加快建设凭祥综合保税区中国—东盟特色食品药品深加工产业园,打造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形成百亿元产值园区;推进梧州综合保税区微电子加工生产基地、新能源汽车电子生产、智能电声、智能数码、智能家居等项目投产运营。(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立综合保税区联合招商机制,完善企业名录库和实施项目库,实现综合保税区之间招商信息共享、项目互通、政策共济,打通“招商、整合、落地”三个环节。推动综合保税区平台企业参与招商、业务培育、协助海关监管、信息平台运维等工作,建立平台企业收益补偿机制。建立完善跨区域经济统计制度和产业转移利益分享机制。培育或引进的加工制造企业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的,每新增1家给予所在的综合保税区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符合外资鼓励类产业且自然年内实际利用外资超过2000万美元的新设或增资项目,按项目实际到位外资的2%给予项目业主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为2000万元;对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按项目当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项目业主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为3000万元。(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自治区科技厅、商务厅、财政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促进局等)


4.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加快南宁综合保税区二期场地平整、围网巡逻道、监控设施及信息系统、配套市政工程等项目建设,2022年按期完成整改;围绕北海综合保税区B区发展,加快北海港铁山港进口粮食专用码头、粮食中转仓建设,设立进口粮食联合检验实验室,拓展海关监管场所,加快B区配套热力管网建设;推进钦州综合保税区十一大街、黄海路等主干路网及周边配套管网建设,推进东卡口通道设施升级,加快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12#、13#泊位建设,优化大宗散货码头配置;完善凭祥综合保税区内水电气、排污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优化物流加工区和口岸作业区功能;推进梧州综合保税区监管体系工程、标准厂房、保税仓库等基础设施及配套码头等附属设施建设,2022年8月底前通过国家验收。(责任单位:有关市人民政府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